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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 知识库 芦荟君 2024-10-11 15:26

山东大学招生简章2023

根据山东大学农村专项录取分数线,2021年山东大学农村专项录取最低分数线为600分。如果您的估分为600分,理论上是可以被山东大学农村专项录取的。但是,具体是否能被录取还要看当年的招生情况和竞争情况,以及您所报考的专业的录取情况等因素。如果您符合山东大学农村专项的招生条件,并且成绩达到了最低录取分数线,那么您就有一定的录取机会。【摘要】
山东大学招生简章2023【提问】
您好,通过了山大农村专项,估分600,能被录取吗【提问】
根据山东大学农村专项录取分数线,2021年山东大学农村专项录取最低分数线为600分。如果您的估分为600分,理论上是可以被山东大学农村专项录取的。但是,具体是否能被录取还要看当年的招生情况和竞争情况,以及您所报考的专业的录取情况等因素。如果您符合山东大学农村专项的招生条件,并且成绩达到了最低录取分数线,那么您就有一定的录取机会。【回答】
但是由于2023年的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还没有确定,因此无法确定您的估分是否足以被山东大学农村专项录取。【回答】


2023山东大学招生简章

您好,2023山东大学招生简章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十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公平公正、质量优先、集体决策的原则。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1.调档时,对于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山东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调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2.山东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3.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者、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者、高考语文成绩高者、高考外语成绩高者,来源计划录满为止。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4. 山东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摘要】
2023山东大学招生简章【提问】
您好,2023山东大学招生简章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十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公平公正、质量优先、集体决策的原则。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1.调档时,对于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山东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调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2.山东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3.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者、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者、高考语文成绩高者、高考外语成绩高者,来源计划录满为止。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4. 山东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回答】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物理必选621/6797普通类一段临床医学· 物+化+生(本博连读,齐鲁医学堂)642/2170普通类一段口腔医学· 物/化/生(5+3一体化)634/3463普通类一段【回答】


2010年招生章程:山东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大学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山东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山东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山东大学总校10422;山东大学威海分校19422。

第六条 办学类型: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论坛) 为主。

第八条 校址:山东大学总校在山东省济南市;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在山东省威海市。

第九条 人才培养目标:具有优秀品格、有教养、有创造力、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第十条 办学特点:山东大学创建于1901年,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山东大学总校有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趵突泉校区、千佛山校区、软件园校区、兴隆山校区六个校园。一百多年来,学校遵循“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汲取齐鲁文化营养,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己任,培育国家栋梁、行业领袖、社会中坚,探求科学真理,服务社会发展,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进步,积淀了博大精深、历久弥新的文化底蕴,铸成了“气有浩然,学无止境”的校训和“求真务实,开放拓新”的校风,形成了为人诚实、做事踏实、作风朴实的山大人风格。学校学科齐全,特色鲜明,涵盖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理学、工学、医学、教育学、军事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是一所国内外的综合性、开放性、研究型大学。现在的山东大学坚持学术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的发展战略,致力于彰显大学的德性、思想性、创新性、特色性,全面实施学术振兴计划,努力建设具有山大特色、中国一流、世界水平的研究型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山东大学招生(教育拓展)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教育拓展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和教育拓展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山东大学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31-88364345)。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原则,2010年本科生招生计划为10000人(其中威海分校3500人)。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和保送生、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论坛))专业提前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艺术类、体育类等类型。

第十六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

第十七条 山东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高考(论坛)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我校在有关省份招生计划120%的比例、第一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不超过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九条 山东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统一录取时,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第二十一条 山东大学实行按大类招生。普通高考录取时,以第一学校志愿投档的考生,专业(类)分配按照“分数级差原则”进行,第1-2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3分,其它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1分;非第一学校志愿投档的考生,专业(类)分配在缺额专业(类)计划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类)志愿且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部分实行高考选考科目和录取方式改革的试点省份,按照我校在该省份公布的选考科目等级和该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执行;若某些专业(类)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达到相应科目等级规定的考生。专业分配原则同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 除自主选拔录取(含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生、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提前招生外,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四条 保送生的选拔录取严格按教育部文件执行,录取办法详见《山东大学2010年招收普通本科保送生简章》。

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测试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我校方能录取。

第二十六条 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在部分省份提前批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加并获得山东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报考。自主选拔录取(含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生、艺术类、体育类、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我校制定的相关招生简章、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除外语专业外,我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应试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从大学二年级开始逐渐增加用英语讲授的课程。

第二十八条 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该专业志愿的男生,国防生按国防生招生计划执行)。

第二十九条 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在线查询。

第六章 其它

第三十条 考入山东大学总校的学生分别到学院所在校园报到;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按照公布的政策、计划、规定等招生,考入的学生到威海分校报到。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第三十三条 对中学阶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被我校录取的高考优秀学生、部分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优秀保送生等颁发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详见《山东大学2010年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三十五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山东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山东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六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网址:http://www.bkzs.sdu.edu.cn,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50100。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我:刘胜伟)


山东大学的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的招生简章如下:1.投档时,对于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山东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2.山东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摘要】
山东大学的招生简章【提问】
山东大学的招生简章如下:1.投档时,对于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山东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2.山东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回答】
3.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者、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者、高考语文成绩高者、高考外语成绩高者,来源计划录满为止。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4.山东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山东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相应规定。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批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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