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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招生信息网

> 知识库 芦荟君 2024-10-28 13:31

宜宾学院地址

宜宾学院的地址是: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大道东段酒圣路8号。宜宾学院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学校于1978年开始高等教育办学历史,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宜宾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四川教育学院宜宾分院合并升格为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现有江北老校区(A区、B区)和临港新校区,总面积2300亩。固定资产总值约40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2.8亿元,馆藏图书近1200万册(含电子图书)。师资力量:学校现有教职工1649人,其中,专任教师1361人,博士410人(其中外籍博士38人),硕士849人,硕博士研究生教师比例92.5%。有高级职称教师460人,双师型教师334人;有省学术和科技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省高校教学名师20人。有电子信息、农业、社会工作、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生物学等硕士研究生导师55名。聘有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杰青等专家学者和外聘教授233人。形成了以高层次人才为核心,以高素质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专业人才队伍。以上内容参考 学校官网

宜宾学院招生办电话号码

宜宾学院招生办电话号码是(0831)3545029,3530929。宜宾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普招热线:(0831)3545029,3530929 专升本热线:(0831)3530995 成人教育热线:(0831)3545050 就业咨询热线:(0831)3531166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酒圣路8号 邮编:644000学校概况宜宾学院位于“万里长江第一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宜宾市。学校于1978年开始高等教育办学历史,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宜宾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四川教育学院宜宾分院合并升格为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现有A区、B区和临港校区三个校区,总面积2300亩。馆藏图书近1200万册(含电子图书)。现有13个二级学部和3个二级学院,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面向南亚东南亚招收留学生,现有学生2.4万余人。以上内容参考:宜宾学院招生信息网-联系我们

2022年宜宾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宜宾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宜宾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实施招生 工作 “阳光工程”,确保学 校招 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宜宾学院是 四川 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省宜宾市。A区位于宜宾市翠屏区酒圣路8号(邮编:644000),B区位于宜宾市翠屏区敬业路146号(邮编:644000),临港校区位于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5号(邮编:644005),主管部门是四川省教育厅,国标代码为10641,学制为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第三条在规定年限内,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 毕业 条件的,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证书 ”;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 书 ”。颁发证书学校为宜宾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学生工作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受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举报,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 毕业生 就业 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并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学校按照上级规定拟定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男女比例要求: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认可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2、严格执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计专业级差),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同等情况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该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则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显示该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 志愿 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尚未录满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艺术 体育 类专业录取规则 1、专业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 考试 成绩为准,仅录取专业与文化成绩双上省控线考生,在进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按专业大类统一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只招收 民族 、美声考生,器乐只招收钢琴、双排键、竹笛、手风琴、古筝、小提琴、二胡考生。 5、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且加试口语合格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日语、俄语除外)。 第十四条 实施 高考 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学校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投档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 学费 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七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形成了完整的以奖、助、贷、勤、补为主的多元化资助帮扶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顺利完成学业。资助政策及程序详见宜宾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xsgzc.yibinu.edu.cn/。 第十八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未授权、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如下: 1、招生咨询电话:0831-3545029(兼传真),3530929 2、学校网址:http://www.yibinu.edu.cn 3、招生网址:http://zsw.yibinu.edu.cn 4、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022年宜宾学院招生简章

  宜宾学院位于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省宜宾市,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入选了数据中国“百校工程”。现有生物工程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宜宾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宜宾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宜宾学院是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省宜宾市。A区位于宜宾市翠屏区酒圣路8号(邮编:644000),B区位于宜宾市翠屏区敬业路146号(邮编:644000),临港校区位于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5号(邮编:644005),主管部门是四川省教育厅,国标代码为10641,学制为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第三条在规定年限内,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学校为宜宾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学生工作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受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举报,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并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学校按照上级规定拟定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男女比例要求: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认可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2、严格执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计专业级差),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同等情况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该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则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显示该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尚未录满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专业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仅录取专业与文化成绩双上省控线考生,在进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按专业大类统一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只招收民族、美声考生,器乐只招收钢琴、双排键、竹笛、手风琴、古筝、小提琴、二胡考生。

  5、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且加试口语合格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日语、俄语除外)。

  第十四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学校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投档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七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形成了完整的以奖、助、贷、勤、补为主的多元化资助帮扶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顺利完成学业。资助政策及程序详见宜宾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xsgzc.yibinu.edu.cn/。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未授权、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如下:

  1、招生咨询电话:0831-3545029(兼传真),3530929

  2、学校网址:http://www.yibinu.edu.cn

  3、招生网址:http://zsw.yibinu.edu.cn

  4、Email: [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宜宾学院预科分数线

宜宾学院预科分数线预估理工类412分,文史类422分。宜宾学院简介:宜宾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宜宾市,由四川省教育厅和宜宾市政府共建,是教育部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首批试点院校之一,四川省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之一,入选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四川省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成员单位、川南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成都服务全川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理事单位。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江北老校区(A区、B区)和临港新校区,总面积2260亩;固定资产总值约4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3.1亿元;馆藏图书1233.9万册含电子图书;有13个二级学部和3个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64个;有学生近2.4万人,专任教师1448人。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13个二级学部和3个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64个。学校有教职工1706人,其中,专任教师1448人,硕士以上教师1311人,硕博士研究生教师比例90.5%。学校有高级职称教师449人,双师型教师334人;有省学术和科技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省高校教学名师20人;有电子信息、农业、社会工作、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生物学等硕士研究生导师55名。聘有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杰青等专家学者和外聘教授233人。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国家综合改革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8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6个,国家级“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3项、省级“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6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4门、省级“课程思政”系列项目23项。

宜宾学院预科班分数线

宜宾学院预科班分数线487分。2023年宜宾学院理科录取分数线456分,文科录取分数线471分,预科班分数线487分。院系专业:据2023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13个二级学部和3个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64个。师资力量:据2023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教职工1706人,其中,专任教师1448人,硕士以上教师1311人,硕博士研究生教师比例90.5%。有高级职称教师449人,双师型教师334人;有省学术和科技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省高校教学名师20人。有电子信息、农业、社会工作、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生物学等硕士研究生导师55名。聘有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杰青等专家学者和外聘教授233人。学校学科建设与合作交流:1、学科建设截至2011年10月,宜宾学院与西华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取得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7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格。并培养了相关校级重点学科,其中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11个。2、合作交流截至2023年5月,与日本、俄罗斯、德国、韩国等国家的1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与湄公河流域5个国家11所高校签订了谅解备忘录。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成立了中美应用技术学院、中德工程学院、澜湄汉语学院,引进国际现代教育理念和课程资源。建立了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学生海外交流学习项目,积极搭建平台助力学生提升国际交流能力,拓展国际视野。以上数据出自223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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