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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15主题

> 知识库 芦荟君 2024-11-15 03:13

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

  【2017年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1】   现根据《福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榕工商消[2017]1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福州开发区工商局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11日   福州开发区工商局2017年“3.15”国际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切实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根据(榕工商消[2017]18号)《福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的宣传纪念活动,为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17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二、活动主题和目标   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即以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和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着力提高服务消费者能力,更新维权方式,履行新职责,谋求新发展,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三、活动安排   时间:2017年3月13日(周五)上午09:00-11:00   地点:马尾区步行街   1、现场咨询   组织区质监局、经发局、烟草专卖局、检验检疫局、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在现场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接受群众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及健康消费知识的咨询。发放《消法》、《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向群众宣传如何消费维权,如何预防消费陷阱。   2、现场受理投诉   12315服务台在现场设立投诉台,接受群众有关消费争议的投诉,并赴现场解决纠纷。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由局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局12315台、办公室、竞争执法科、检查大队及消委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确保“3.15”期间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及时向区领导汇报今年纪念“3.15”活动准备及开展情况,取得区领导、各有关部门的支持。   2、加强协作,妥善处置投诉举报   “3.15”晚会期间12315热线受理的投诉举报内容涵盖广泛,要加强与政府综治办、公安机关、信访办等部门联系,对属于工商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要依法及时处理,对不属于工商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要迅速转交其它部门处理,并主动做好配合工作。按照处置市场秩序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现重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或可能引发重大群访群诉事件的苗头,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同时向市局12315指挥中心报告。   3、加强宣传,提升影响力   积极发挥各类媒体、网站的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政务微愽、微信等新媒体介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力求在力度上有新增强,在宣传上有新突破。   4、加强值守,做好保障   做好人员保障工作,3月14日、15日两天,由分管领导在岗带班,12315服务台、检查大队全员到岗到位,消委会、竞争执法科安排人员参与备班,由办公室、检查大队、消委会及竞争执法科组成应急处置组,配合12315台做好各项诉求的处置工作;各工商所全员上班,备足执法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好投诉和案件查处工作。3月14日,区局及工商所备勤人员值班时间延至22:00;3月15日,所有备勤人员值班时间延至央视“3•15”晚会结束并接到市局12315指挥中心通知为止。及时登录“2017年3.15晚会12315热线处理系统”,依法、迅速处理好央视“3•15”晚会转办件。   【2017年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2】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纪念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并充分利用这一时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2017年年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市消保委会同委员单位经共同研究,决定在今年3月15日前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名称:“新消费我做主—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二、活动的主题: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中消协确定的“新消费我做主”的年主题,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成果。   三、活动的时间安排:3月份为“新消费我做主—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月。集中安排在3月15日前后,形成整个活动的高潮。   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根据省、宁波市消保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各分会、联络站,要积极行动,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委员单位,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市消保委在各委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3月15日前后,将开展以下系列活动:   1.邀请市政府领导在《奉化日报》上发表纪念文章。   2.在《奉化日报》和奉化电视台作“3.15”广泛报道。   3.组织分发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   4.公布去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5.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惠政路上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6.制作一定数量的画板,在现场咨询期间展示消保工作成果。   7.各分会结合实际,在当地形式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五、活动的要求   1.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各消保委分会、联络站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对活动的内容、方案要认真研究、及早部署,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作汇报,保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活动的内容要突出年主题的宣传。“3.15”活动应紧紧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要突出宣传新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强化依法保护理念,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提高消费质量。   3.加强对影响消费者健康安全重点的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市场监督、卫生、物价等消保委委员单位要以“3.15”活动为契机,开展维权执法行动。各消保委分会和联络站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场检查,要特别关注经营者是否存在危害人民群众的经营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各地在组织宣传纪念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向市消保委或新闻媒体提供稿件、典型案例和新闻线索。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2022年1月25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正式发布2022年3·15晚会主题“公平守正 安心消费”。“公”为公正、合理;“平”指平等。公平是守护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参与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政府主管部门要依法监管、公正执法、平等对待,企业要公平交易、公平竞争。有了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消费者才能更加安心、放心消费,市场也将更加充满活力。发布主题的同时,节目组宣布将创新建立“3·15产品安全实验室”和“3·15信息安全实验室”,征集消费者投诉,对投诉样本进行归纳整理和调查分析,通过实验室定期发布“信息安全指数”,促进行业进步。3·15在行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是由总台联合十四家部委共同主办的公益晚会,已经陪伴中国消费者走过了32个年头,是中国最具影响力、公信力的品牌节目之一,被中国消费者誉为“每年最值得期待的晚会之一”。活动的最后,3·15晚会向全社会进行线索征集,如果您在消费维权中遇到了困难,如果您是行业内幕潜规则的知情人,请通过线索征集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3·15晚会。3·15,我们在行动!以上内容参考 九派新闻-2022年央视3·15晚会重要发布!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2022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

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

  【2017年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1】   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及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力度   2017年•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着力突出消费维权工作改善和保障民生、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创新维权机制,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要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认真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宣传工作效能,充分展示2017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成果,为全面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突出重点,展现亮点,认真开展新《消法》一周年宣传活动   今年3月15日是新《消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日。各地要抓住有利时机,认真梳理一年来开展的各项消费维权工作,盘点新《消法》实施一周年成效,在宣传中突出重点,展现亮点,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要加强与主要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通过新闻发布会、座谈研讨、在线访谈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二是要积极做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三是要及时挖掘、宣传消费维权创新做法和基层消费维权人物先进事迹,提升维权事业的社会参与度。   三、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切实做好“3。15”宣传工作   各地要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大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同时在3.15前后积极做好提前宣传和舆情监测共uo,持续掀起宣传热潮,妥善处置社会关切。一是要在“3.15”前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等形式,通报新《消法》实施一年来消费维权工作成效和2017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新举措,深度解读并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各地要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积极开展座谈研讨、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开放日等有声有色的纪念活动。二是配合总局做好“3.15 晚会”的.宣传工作。做好晚会现场12315热线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宣传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力度查办消费侵权案件的新举措。三是要以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为契机,做好机构改革后消协理事会的换届工作,积极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四是做好舆情监测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消费投诉举报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加强舆情研判,增强舆情分析的前瞻性和实效性,有效防范舆情风险,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组织,积极配合,提高消费维权宣传工作水平   各地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项宣传纪念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要高度重视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增强正面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力,努力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把消费维权宣传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2017年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2】   为隆重纪念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进一步提升政府职能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维权能力,加大维权力度,在全区营造“人人知晓维权,人人参与维权”良好氛围,大力开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主题宣传,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   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2017年3月15日上午14点至下午17点   活动地点:珠海路国贸广场   三、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参加单位   活动主办单位: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   活动承办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协会、区电信公司   活动参与及邀请单位:市区烟草专卖局(邀请)、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农牧局、区文广局、区旅游局、区环保分局、区交警大队、区电信公司等部门及有关生产、经营企业。   四、活动主题   2017年“3•15”活动主题是“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的含义是:一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消协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二是按照“依法治国”理念,消协组织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经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区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蔡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蔡xx1xx),负责组织企业,活动现场布置,联系各类媒体开展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活动内容   (一)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食品安全法》、《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围绕相关法律法规,以提供优质产品、优质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等内容为主题组织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向消费者介绍维权方法和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知识,展示打击的假冒伪劣商品,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结合各自职能开展现场咨询服务、介绍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知识和维权技能、受理投诉。   (三)开展“打假维权月”专项检查活动。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检查、电器、汽车配件、电脑耗材、手机、服装、烟酒、种子、加大对农资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对辖区内加油站的加油机、成品油、特种设备检查等重点商品和重点行业进行为期一月的专项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狠抓源头监管、改善消费环境、扩内需促增长、提升消费者信心。   七、工作要求   (一)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本着政府部门邀请企业自愿的原则参加。   (二)为保证宣传活动的有序开展,各参加单位应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划指定的地点设置宣传点。   (三)各单位的宣传资料、讲解内定要通俗易懂,图片资料的载体内容要健康、美观大方。   (四)参加街头宣传的各部门应做好宣传的相关准备工作,每个参加宣传活动的部门要派1名专人参加,有制服的单位参加人员必须着装。   (五)参加活动的单位要服务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维护好各自路段的环境卫生。   (六)活动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群众乐于接受,避免游玩形式,要勤俭节约,注重实际效果,切忌铺张浪费。   (七)本年度宣传标语口号   1.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贯彻实施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自由选择、自主消费   4.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数字时代的消费维权   5.对消费欺诈说“不”   6.远程购物,我有“反悔权”   7.低碳消费,共享蓝天   8我的信息谁保护   9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0.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1.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为什么315是消费者权益日?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服务等活动。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的成立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政部注册,于1989年11月正式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消费者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又是公益性社会团体。宗旨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地位、推进保护消费者事业的发展。积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职责。正确引导消费,向社会推荐优质商品和优质服务;致力于与国内外热心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以及知名人士的友好合作和国际交流。以上内容参考 西双版纳人民政府-315消费者权益日由来以及简介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干什么的?

是用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设立消费者权益日的宗旨就是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并且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315维权小帖士1、“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2、“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3、“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以上内容参考:澎湃新闻-3•15,这些维权知识你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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