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形资产怎么评估
现行的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市价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市场价值法是根据市场交易来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适用于专利、商标、版权等。一般来说,无形资产的权利金是根据交易双方达成的协议,按收入的百分比来计算的。收益法是根据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或未来现金流的现值来计算无形资产的价值,如商誉、特许经营权等。成本法是一种用于计算更换或重建某一无形资产的成本的方法,适用于可更换无形资产的价值计算。拓展资料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可分为广义无形资产和狭义无形资产。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他们没有物质实体,他们用一些合法的权利或技术来代表。然而,在会计中,无形资产通常被狭义地理解,即专利权和商标权被称为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其中,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版权、专营权、土地使用权等。自然无形资产包括自然资源,如天然气,没有实物。(一)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的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在法定期限内的权利。(二)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为外界所知、应当采用、不受法律保护、能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专有知识。(三)商标权:是指在特定商品或者产品的某种类型上使用特定名称或者图案的权利。(四)著作权:生产者依法对其文学、科学、艺术作品享有的一些特殊权利。(五)特许经营:又称经营特许和特许经营,是指企业在一定区域内经营或销售特定商品的权利,或者一个企业接受另一个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六)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允许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开发、利用、经营国有土地的权利。(七)商业秘密。
投资无形资产折旧 我公司股东以无形资产入股,需要提折旧吗?
企业所得税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 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解释:通过投资或者受让方式获取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也就是其摊销年限可以低于10年,这主要是考虑到投资和受让方式,有着相应的法律或者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对于这种情形下,出于合理的商业目的,作为无形资产使用人的使用期限可能低于10年,若一概强求此类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则不符合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不符合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情况。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包括法定寿命和经济寿命两个方面,有些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受法律、规章或者合同的限制,称为法定寿命,如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有效期为20年、商标权的有效期为10年,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为 3年等,对于这些情况,分期摊销年限应服从于法律的规定或者合 同的约定,如一个只剩8年有效保护期的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受让人使用无形资产的年限就不可能超过8年,若规定其无形资产必须在10年以上的期限内摊销,这明显是不合理的,也不符合收入 与支出的配比原则。
无形资产如何评估价值
现行的无形资产计算方法主要有市价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市场价值法根据市场交易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适用于专利、商标和版权等,一般是根据交易双方达成的协定以收入的百分比计算上述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费。收益法是根据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无形资产价值。成本法是计算替代或重建某类无形资产所需的成本。适用于那些能被替代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计算,也可估算因无形资产使生产成本下降,原材料消耗减少或价格降低,浪费减少和更有效利用设备等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从而评估出这部分无形资产的价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十条 评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开展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二)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或者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三)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四)受理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业务;(五)分别接受利益冲突双方的委托,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六)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七)聘用或者指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二条 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符合本法规定的评估机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或者干预。评估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当事人的,由全体当事人协商委托评估机构。委托开展法定评估业务,应当依法选择评估机构。第二十五条 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收集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并进行核查验证、分析整理,作为评估的依据。第二十六条 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恰当选择评估方法,除依据评估执业准则只能选择一种评估方法的外,应当选择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经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论,编制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应当对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
无形资产评估的概述
无形资产评估目的的界定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是指按照一定的估价标准,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通过分析各种相关因素的影响,计算确定无形资产在某一评估基准日现时价值的工作。
资产评估的产生在于资产交易的需要,当资产的权属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对交换价值的意见不一致,就需要一个尺度来确定所转让物的公允价值,以平衡各方利益。资产评估的情形主要有资产权属发生和没有发生转变两大类。资产权属发生转变,评估是为了确定恰当的资产价值,以促成交易;资产权属没有发生转移或确定资产的现实价值时,评估也是服务于交易的。
根据我国《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资产评估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企业清算;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企业租赁;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无形资产由于自身的特点,一般不用于清偿或抵押,而是服务于企业内部经营和对外投资、转让,但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采矿权等专有权力例外。
因此,无形资产评估的目的主要有两类:一是按照国家税法和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以无形资产成本摊销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其评估目的是为了保全资本,实现生产要素的价值补偿,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二是以无形资产投资、转让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以便为其价格的确定提供可靠依据。无形资产评估除此之外,也为企业产权变动和各种专有技术、技术贸易和各项经济权力等活动提供中介服务,报告对供需双方特定的公允价值,促进企业资产经营活动目的的实现。总之,随着交易的复杂化,评估的具体情形也必将多样化,而不会仅仅局限于资产转让评估、产权转让评估等,但都不会脱离服务于交易这一根本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无形资产评估是什么
无形资产评估是指对一家公司或组织所拥有的无形资产进行估值的过程。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体形态的资产,如专利、商标、版权、软件、商誉等,其价值往往难以直接衡量和证明。因此,进行无形资产评估可以帮助企业更准确地了解自身资产的价值,对于管理决策和财务报告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无形资产评估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资产所属行业、经济环境、资产使用期限、未来现金流量预测等。评估师需要收集和分析大量的数据,并采用多种评估方法,如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以确定无形资产的合理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对于企业的管理和决策具有重要影响。例如,在收购和兼并、股权转让、财务重组等交易中,无形资产评估可以为各方提供客观的参考和谈判基础。在财务报告中,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可以为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增强透明度和信任度。
需要注意的是,无形资产评估需要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评估师进行,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评估或者相关问题咨询请点击头像咨询,有问必答。
企业无形资产价值评估
商标、技术等无形资产是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沉淀下来的宝贵资产,是企业总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资产,也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评估的作用摸清家底,维护企业资产的完整。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无形资产评估成为企业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有形资产的评估、管理、利用,多年来企业自身已成了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其资产量在相关财务报告中已得到了充分的揭示。但是一个企业到底有哪些无形资产,其价值量如何,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并不清楚,形成了资产管理的盲点。只有充分揭示这部分资产的真实价值,才能做到心中有数,进而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使之规范化,保证企业资产完整性。为经营者提供管理、决策依据。无形资产价值其本质是无形资产的培育、发展情况,企业的创新能力和赢利能力,企业资源的利用状况和利用效率、效果,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等等。评估的过程是资产清查的过程,重点在于发现企业在资产管理、经营过程、资本结构、企业效率和盈利能力等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解决或为企业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经营者对无形资产投资做出明智的决策,合理分配资源,减少投资的浪费。资本运营需要,以无形资产为先导,实现低成本扩张。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作为投资主体的地位已经明确,但要保证投资行为的合理性,必须对企业资产的现时价值有一个正确的评估。企业改制、合资、合作、联营、兼并、重组、上市等各种经济活动中以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已很普遍。对于出资方来讲,用无形资产投资可以减少现金支出,以较少的现金投入获得较大的投资收益;可以扩大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升商标价值。对于接受无形资产投资的企业来讲,商标权资本化可使其直接获得知名商标的使用权,进而打开市场,扩大生产经营;接受商标权投资,也可促使企业严格依法使用注册商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商品或服务质量,增加产品品种,增强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竞争力。评估的结果既是投资者与被投资单位投资谈判的重要依据,也是被投资单位确定其无形资本人账价值的客观标准。资产交易的需要。在转让、拍卖、收购、许可使用等情况下应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为交易双方提供客观、公正的价值依据。激励投资者信心。无形资产价值一经权威机构评估确定,它将会深入人心,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对它的认识和接受,一方面推动了企业规模、效益的迅速增长和经营风险的分散,另一方面可使金融市场对企业的价值和未来发展能力有较正确、积极的认识,提高与投资者的交易机会和交易效率。有利于销售渠道的拓展和特许经营体系的扩张。盟主企业的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可以在招收加盟商过程中,让盟主介绍自己的品牌价值时有具可依,从而使潜在加盟商对本企业有比较准确的判断依据,还可以让潜在加盟商看到本企业的发展潜力,增强加盟信心,所以进行无形资产评估对于特许经营盟主企业显得尤为重要。质押贷款。《担保法》、《物权法》明确规定,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可以出质质押贷款。产权人及银行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认同是否统一,这就需要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为其评估客观的公允价值。无形资产出资、增资。无形资产可以100%出资。以无形资产作价增加注册资本金,既解决了企业或自然人现金不足或不愿用现金出资增资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企业在招投标、合资合作、组建集团、申请国家专项基金及项目等方面注册资本金不足的问题。经济谈判的需要。合资合作方看中的往往不是机器设备、厂房等有形资产,而是技术、商标、资源等无形资产。即使不需要以无形资产作价入股,这些无形资产经过评估量化,也可以在经济谈判中增加砝码,占据有力地位。为侵权赔偿提供依据。商标权、专利权评估后,在侵权诉讼和商标、专利的行政保护中,有利于对假冒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量化、认定赔偿额,为权利人打假维权提供索赔依据,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被认定为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成功率。扩大、提高企业影响力,展示企业发展实力。随着企业的形象问题逐渐受到企业界的重视,通过以品牌为代表的无形资产的宣传,已经成为企业走向国际化的重要途径。企业拥有大量的无形资产,给企业创造了超出一般生产资料、生产条件所能创造的超额利润,但其在账面上反映的价值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无形资产的评估及宣传是强化企业形象、展示发展实力的重要手段。提升企业品牌凝聚力。以品牌价值为代表的无形资产不但要向公司外的人传达企业的健康状态和发展趋势,更重要的是向公司内所有阶层的员工传达品牌信息,培养员工对本企业品牌的忠诚度,以达到凝聚人心的目的。商标权评估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专利权评估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从经验或技艺中总结获得,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为有限管理人员所掌握,未获得专利权、尚处于保秘状态的,对完成产品生产或经营过程有实用价值的先进技术知识和特有经验。包括:研究手段、生产方案、设计方法、工艺流程、技术图纸、技术规范、制造技术、操作技巧、材料配方、测试方法等。著作权、版权评估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a.文字作品b.口述作品;c.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d.美术、建筑作品;e.摄影作品;f.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g.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h.计算机软件。特许经营权评估有权利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1)法令特许(政府部门许可企业组织)是指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企业或个人的申请,在其认定经营条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发给许可证,授予其在特定期内享有特定领域的垄断经营权或设施利用权,主要有以下四项:专营权(专卖权)、生产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资源性资产开采许可证。(2)约定特许(企业间许可)是一家企业按照转让合同的约定,有限期地或永久地授予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字号、专利、版权或非专利技术的权利。它包括三种形式:独占许可、独家许可、普通许可。销售(分销)渠道、重大客户、长期供销合同销售渠道(网络)是指产品从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所经过的通道或途径,它是由一系列相互依赖的组织机构组成的商业机构,即:产品由生产者到用户的流通过程中所经历的各个环节连接起来形成的通道。销售渠道的起点是生产者,终点是用户,中间环节包括各种批发商、零售商、商业服务机构等。对产品来说,它不对产品本身进行增殖,而是通过服务,增加产品的附加价值;对企业来说,销售渠道起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商流的作用,完成厂家以难完成的任务。重大长期的稳定客户(大客户)、长期的购销合同是企业实现稳定现金流的最重要的利润来源。植物新品种权评估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即拥有植物新品种权。(主要存在于农业、畜牧业、林业生产领域)商誉价值评估(1)在同等条件下,由于其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由于经营效率高、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原因,能获取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商誉属不可确指无形资产,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在企业整体并购时,它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2)商誉与商标的区别。A.商标是产品标志,商誉是企业整体声誉的体现。B.商标是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可以再原企业继续存在的同时,也可以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而商标属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不能脱离现有企业而单独存在,其转让只能在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时实现。C.商标可以转让其所有权,也可以单独转让其使用权。商誉没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之分。土地使用权(土地价值)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企业及个人所拥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所以在我国所说取得土地,都是取得使用权,因其直观上具有实物形态,但仍是一类特殊的无形资产。以下内容都属于无形资产范畴品牌、商标、商誉、字号、企业家价值等评估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版权)、药品批准文号、计算机软件、秘诀等价值评估特许经营权、植物新品种发明权、海域使用权、航线经营权、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排污权、酒窖窖池、旅游景区收费经营权、特殊景观等价值评估专业网、营销网、客户名单、长期合同等价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