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纯女户?
1.常住且生育一女孩并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父母双方均无固定职业的居民)(简称“一女户”家庭);2.农村符合政策生育二女,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简称“二女户”家庭);
3.农村符合政策生育一女,自愿不再生育的家庭(享受“二女户”待遇)。以上三种家庭统称“纯女户”家庭。【摘要】
什么是纯女户?【提问】
1.常住且生育一女孩并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父母双方均无固定职业的居民)(简称“一女户”家庭);2.农村符合政策生育二女,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简称“二女户”家庭);
3.农村符合政策生育一女,自愿不再生育的家庭(享受“二女户”待遇)。以上三种家庭统称“纯女户”家庭。【回答】
申请纯女户有什么要求
法律分析:条件:(1)本人及配偶都是农业户口;(2)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生育;(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过存活的子女,生育的子女同时存活的数量不超过2个,现存1个子女或者2个女孩;(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申请人提出申请,村委会、镇乡人口和计生办调查核实,没有违返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报区人口和计生委批准,可以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农村二女户国家补贴政策是什么?
农村二女户国家补贴政策包含:1、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的,可以每人每年领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不低于1200元;2、如果参与了新型养老保险,每年有不低于70元的缴费补贴,年满60周岁后,每月基础养老金不低于120元;3、低保家庭每年除了享受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还有不低于农村低保标准20%的增发补助;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减免个人承担部分的50%,由县级人民政府代缴和承担;5、夫妻年满60周岁后,有优先入住养老院的权力,还有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补贴;6、在城镇工作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可以申请租赁或者购买工作地保障性住房;7、子女的中考有加分,还有高中和大学助学补贴。国家给予二女户的这些政策补贴,几乎涵盖了城镇社保像生育、养老、医疗、教育等方方面面,是一项非常好的政策。二女户是农村家庭符合政策,办理相关手续生育了两位女儿,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简称二女户家庭。对此类家庭国家有专门政策,有补贴,享受二女户的待遇。双女户补助政策申请条件: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满60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农村双女户补助标准是什么?
2022年农村“双女户”补贴标准各地区存在差异,一般情况下,父母满60周岁每月不低于50元奖励扶助金,但因每个地区的经济不同,所以“双女户”补贴标准不同,有的地区高,有的地区低,比如:浙江省“双女户”奖励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年960元,直到亡故为止。
另外,有的地区对农村“双女户”实行教育补助,也就是所谓的专项补助资金,但专项补助资金并不是每个省份都有,具体得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双女户”有补贴,城市双女户是没有补贴的,“双女户”补贴针对特定时间内的农业户口家庭,而不是城镇户口家庭。
“双女户”奖励扶助金也不是人人都有,领取奖励扶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户口为农村户口(包含配偶);
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包含配偶);
三:生育存活女孩2个;
四: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